一、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云南安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弥勒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现对弥勒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装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弥勒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装修项目
2.2项目编号:YNAF-ZB-2022064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2.4采购需求:弥勒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建设项目基础环境装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标段。
2.6项目地点:弥勒市人民检察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2.7预算金额(即最高限价):140373.00元。
2.8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3.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磋商前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交由评审小组审查后存档。
3.4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磋商申请;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2年10月20日起至2022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云南安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办事处(弥勒市湖泉和境F04幢一楼)。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获取除外】、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肆佰元整(?400.00元),售后不退。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2年10月31日上午 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响应地点及磋商地点:云南安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办事处会议室(弥勒市湖泉和境F04幢二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放弃参加本次磋商的权利。
6.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弥勒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弥勒市髯翁西路延长线
联系人:李继光
电 话:0873-6122298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安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办事处科普路融创海豚湾10栋10层1006室
联系人:杨进
电 话:13888692785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