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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困难退役伤残军人 彰显检察人文关怀--弥勒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伤残军人权益保护磋商会
时间:2024-02-04

为深入推动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更好维护军人合法权益,近日,弥勒市人民检察院邀请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伤残军人权益保护磋商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云川主持会议。



磋商会上,就李某某符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租房条件,但相关行政单位让其腾出公租房一案进行磋商,经核实李某某为一级伤残军人,目前领取伤残军人抚恤金、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且抚恤、补助和优待金、护理费不计入个人和家庭收入,根据弥勒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弥勒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李某某符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租房条件。



与会各行政机关一致认为,军人肩负着保家卫国的神圣职责和崇高使命,理应得到全社会的尊崇。维护好军人地位和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各单位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并表示将以此次事件为契机,将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管辖范围内的类似情况进行排查、完善,并积极宣传军人军属优待政策,让关爱军人形成社会风尚,让优抚对象受到全社会尊重,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孙云川检察长表示,对该起案件的处理既尊重了法律,又体现了人文关怀,并就下一步如何开展维护军人优先权益作了重点说明及强调,建议相关部门积极配合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好伤残军人各项优待政策,紧密配合,精准推送政策资讯,充分实现信息共享,及时反馈服务需求,跟踪问效服务质量,全力解决伤残军人急难愁盼问题,确保最新的优惠政策宣传到位、知晓到位、享受到位、落实到位,保障军人优待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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