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弥勒市人民检察院 > 弥检动态
弥检动态
弥勒市人民检察院首例司法救助助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实质性化解
时间:2024-04-16

王某莲国家司法救助案,是弥勒市人民检察院首例司法救助助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化解实质性争议的案件,是践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例,是弥勒市人民检察院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的具体实践。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接到本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救助移送线索的当天,两个部门就联合进行了入户走访调查,第一时间启动了司法救助,开通“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窗口快速办理机制,6天内把国家司法救助金送到王某莲家中。王某莲对检察院全面开展的工作非常感动,脸上露出了久违的微笑,口中一直在说“谢谢弥勒市人民检察院为老百姓执法,谢谢你们为我家解决了问题,也打开了我的心结,谢谢你们了!谢谢检察院!”



王某莲是个体工商户,有营业执照,夫妻二人在市场内经营新鲜蔬菜,丈夫每天凌晨3点多钟去进新鲜蔬菜,王某莲负责守摊售卖,所卖的13种新鲜蔬菜被抽样检测,其中胡罗卜检验结果不合格(农残超标0.006mg/kg),当时胡罗卜进了 8公斤,进价4元,零售价5元,赚8元。后被罚款2008元,执行费50元,共扣划2058元,期间提出过执行异议申请被驳回。王某莲说:“我们夫妻两起早贪黑苦钱养家糊口,才赚得8块钱,被罚了2058元,我们不懂法,但实在是想不明白…来检察院讨个说法 ”


经审查,在王某莲行政非诉一案审查程序、执行程序及执行异议中存在违法行为,向市法院发出弥检行非诉监(2023)34号检察建议。期间发现王某莲一家生活困难,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弥勒市人民检察秉持“为民办实事”和“小案不小办”,以“求极致”的精神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开通“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窗口快速办理机制,接到救助线索当天控申主任就与民事行政部门承办检察官一起实地走访,深入了解当事人家庭生活现状。


两部门联合能动履职,实实在在把功夫用在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真心、耐心、热心贯穿于办案全过程,找到了问题的“症结”打开了“心结”,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实现了“信访矛盾及时就地实质性化解”的目标。


版权所有:弥勒市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