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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云南检察机关批捕涉黑涉恶案件741件3059人
时间:2019-04-18

  “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专场”4月16日上午在昆明举行,云南省检察院发布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通报十件涉黑涉恶典型案例。

  据介绍,截至2019年4月12日,云南检察机关依法批捕涉黑涉恶案件741件3059人,提起公诉381件3434人。共监督立案45件88人,纠正漏捕298人,漏诉265人;依法不批准逮捕367人,不起诉106人;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共向有关单位提出改进工作建议142件。 

  典型案例涉及破坏生态环境、“行霸”等多个类型。

  “行霸”类案件。2010年以来,周某纠集10余人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挂靠十四冶建设集团下属公司等形式承揽建筑工程获取经济利益,并实施敲诈勒索、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昆明市建筑行业等领域形成了一定规模的非法影响力和控制力,于2016年实施聚众斗殴,致两人死亡、多人轻微伤。一审法院判决认定起诉指控事实成立,其中对周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黑吃黑”类案件。2016年以来,李某、盘某某等10余人长期盘踞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县特定路段,对路过的大货车采用追逐、拦堵方式逼停后,对驾乘人员实施抢劫。该团伙数名成员还多次向非法聚赌窝点的摊主强行收取保护费。法院一审判处团伙成员一年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保护伞”类案件。2015年以来,陈某某邀约多人在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文山市一带逐步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在中越边境设立走私通道,为走私提供便利、收取“码头费”。该组织实施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向边防警察行贿、妨害边境管理等违法犯罪活动。检察机关深挖黑社会性质组织背后“保护伞”,已将发现涉及“保护伞”的10余起线索移送相关部门。

本期编辑|新闻办 来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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